续签劳动合同具体续多少年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协商的,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续签成固定期限合同,也可以不限制结束时间续签成无固定期限合同。一般连续两次签的是固定期限合同后,第三次签订的就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借条到期后续签的核心在于 形成书面合意并保障形式合法。建议优先选择重新签订借款协议,同步采取指纹、见证等强化措施;若协商困难,可通过还款计划、对账函等替代手段保全权利。若涉及大额债权或对方履约能力存疑,应及时咨询律师制定风控方案。
根据法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3、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时,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否则,在其他情况下,合同期满时,比如劳动者想续订而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 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劳动者不接受不续订劳动合同等情况时,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按照0.5个月工资补偿,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照1个月工资补偿。 如果存在: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且因为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可以领失业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四十条的情形,劳动者愿意续签并且没有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仅必须续签,而且还得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过这是法律规定,最好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不续签,但需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者就不主动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一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在正常情况下,若公司决定不再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时,这种做法并不会被视为违法行为。 当劳动合同到期之际,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并为离职员工发放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务关系,那么这样的操作是合法且合理的。 然而,如果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企业仍然要求员工继续提供劳动力,却又没有任何意向签署劳动合同的话,那这就明显构成了违法行为。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分为单位不续签金和劳动者不续签两种情况,具体赔偿如下: 1、单位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不续签的,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