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职业病病人在看病的; 2、患病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医疗期内;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其他。
随着您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我们明白您可能需要对是否续约做出慎重考虑。 在此,请注意,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原有的劳动关系也将自动终结。 因此,若您决定不再继续签署新的劳动合同,那么您完全有权直接离开公司。 但是,为了确保相关事宜得到妥善处理,建议您在离职之前,与我们进行充分沟通,以便我们能够及时提供有效的离职证明以及办理相关的社保及档案转移事项。 同样地,对于您未完成的工作任务,我们希望您能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妥善交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我们会对您进行相应的经济补贴。 如果我们保持或提升了原先的劳动条件,而您选择不续签,那么我们将不对您提供经济补贴。 然而,如
员工患病合同到期不可以不续签。 1、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可顺延至医疗期期满之日。 2、劳动合同到期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其余情形下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如果是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二、如果是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第一种,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支付经济补偿。第二种,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遵循严格的续签程序,否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应当续签而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 用人单位在评估时应考虑如下因素,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可能即将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法定情形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自应当续签而未续签之日开始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当劳动合同自然届满,如用人单位无意续签合约,劳动者可依法享有经济赔偿。 自雇佣关系建立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型式之劳动合同,可视为已经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达成共识。 在用人单位未经任何实质性理由,擅自中止劳动合同之际,倘若劳动者并无明显过失,则用人单位的行为构成违法解约。 经济赔偿体现在劳动者在该单位实际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即为一个经济补偿周期,用人单位须按照劳动者当月工资标准,给予一个月薪酬的赔偿额。 对于服务期限长达六个月至一年者,应按一整年来计算补偿金额;而服务期限不足六个月者,只需给予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当劳动者的月薪远超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示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时,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需参照当地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额度进行结算,且此项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年。 在此条文中提及的“月工资”,即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前的最近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可以直接走。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话,单位应当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
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约,则应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换言之,如遇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所列的情形并请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即使用人单位表示拒绝,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律规定,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然而,如果是劳动者自身不愿再续约,那么只有在用人单位提供的新劳动合同所设定的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