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设备购销合同的内容包括供货方和需货方的基本信息、产品名称、质量、数量、金额以及支付方式、供货时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
交通事故赔偿车辆维修涉及误工费要求是否合理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如果交通事故只有车损,没有人受伤的话,赔偿只针对车辆,车辆维修设计误工费不合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租赁房屋的维修范围主要有防水、水电暖燃气等管道器具线路的维修,室内装饰家具的维修,及其他维修项目。具体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
有下列内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
租房维修费用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
租赁期间维修责任一般由出租人承担,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不当使用而造成损坏的,虽然出租人也负责维修,但应当由承租人承担费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
所谓房屋维修基金,又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买新房要交房屋维修基金。 按照《物权法》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第六条规定,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
车辆三大件维修期间的误工费是没有的。如果你没有受伤,只是车辆受损,修车一般用不了几天,误工费基本不赔偿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
不可以。车辆维修期间是不可以用交强险来赔偿的,交强险是要对发生交通事故以后的第三者进行赔偿的,而不是赔偿投保人自己造成的财产损失。对方车辆维修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以考虑交强险赔付,但是自己车辆在维修的时候所产生的费用是投保人自己承担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由双方约定,未约定的,由出租人承担。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1条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 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