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是不符合房维修基金提取条件的,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房屋维修基金主要适用于房屋大修的,如果您的问题只是个别房屋的小修,是不能够使用维修基金的。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
一、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一般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二、根据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低税率,此外还有对出口货物实施的零税率。 (一)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列举的外,税率均为17%;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1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修理修配劳务的,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为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们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大修工程和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 由于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决策。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协助下,通过召开会议或者按户走访等形式对大修、更新改造方案进行书面确认。大修、更新改造方案应当征得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 【法律依据】
维修基金又可以称为公共维修基金或者专项维修基金,其主要是指购房者在购买了某处小区后,由小区内的所有业务按一定的标准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 这笔钱款主要是用于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且这笔资金主要是由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业务个人是无法从银行申请提取自己的维修基金的。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每一个住户在购买新房的时候都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
交通事故不一定要走保险指定维修。客户有权利自行选择维修单位,不是必须去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维修。保险公司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只要维修金额没有超过车辆保险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必须赔付。如果保险公司指定维修单位,可以索要书面告知材料向当地银保监会或行业协会投诉。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的通知》中规定:保险公司应确保客户自由选择维
所谓房屋维修基金,又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买新房要交房屋维修基金。 按照《物权法》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第六条规定,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
根据房屋修缮责任,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如果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则应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
房屋维修工程质保期是两年,应该从修缮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
工程质量维修保证金的规定如下: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