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 【法律依据】
破坏共享单车可以判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法院的罚金不可以网上交,交罚金可以到银行缴纳,需要将钱打至人民法院指定的银行帐户。 【法律依据】 《刑法》第53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依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没有能力履行罚金刑的,法院可以酌情减免或者责令当事人分期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当罚金与没收财产同时适用时,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是没有顺序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当罚金与没收财产同时适用时; 执行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罚金和没收财产是没有顺序的。
根据各地区的经济状况,参照下列标准确定具体数额: 1.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金1000元到8000元。 2.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金10000元到18000元。 3.判处无期徒刑的,并处罚金20000元或者没收部分财产。 4.判处死刑的,一般以没收财产为宜。 【法律依据】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
1、选处罚金。所谓选处罚金,其实指的是罚金可以作为一种选择,它与主刑一样并列,共法院判决的时候选用。 2、单处罚金。所谓单处罚金,指的是法院只能对某种情况下的犯罪人单独判处罚金,而不能选择其他刑罚。 3、并处罚金。所谓并处罚金,是指对特定的犯罪人不仅要处以有期徒刑等主刑,而且还必须同时处以罚金。两者必须同时处罚。 4、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是一种选择型的判处,即人民法院既可以选
人民法院对犯罪判处罚金的情形如下: 1、对单位犯罪,人民法院可以对单位判处罚金; 2、对犯罪分子处以罚金,可采用单处罚金和并处罚金两种方式之一。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
罚金与罚款的主要区别是: 1、性质不同:罚金属于刑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缴纳的时间不同:罚金的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罚款的缴纳,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数额不同:罚金的数额通常要高于罚款。 4、决定机关不同: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决定和执行;罚款是由相应的行政主管机关决定。 5、适用对象不同:罚金的适用对象是
单位行贿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