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老人的房子在继承过户后就可以变卖。具体情况如下:1、房主(老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其中一人为房产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2、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3、之后,继承人带着继承房产公证书、房权证、身份证等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缴纳工本费后、取得新的房权证,之后才能买卖过户。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没有立遗嘱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即可。配偶死亡留有债务的,如果是个人债务的话,由继承人继承的财产偿还债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老人过世房子过户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由继承人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继承关系证明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权属证等材料,经登记中心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即可核准过户登记,并发给新房产权属证。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没有立遗嘱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即可。配偶死亡留有债务的,如果是个人债务的话,由继承人继承的财产偿还债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在派出所无法查到相应的死亡记录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如下处理(包括,但不限于):1,当事人可以去老人父母的户口所在地的档案保管部门,或者人才中心、人事就业局、或者户口所在村等,寻找相关的个人档案资料;2,也可以到老人父母的婚姻登记机关的档案管理处,寻找老人父母的个人档案资料;3,如果找不到老人父母的个人档案,也可以让老人的亲属,或者邻居共同证明老人的父母已经确实过世。法律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一方老人去世,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或有赡养老人的情形,配偶是不能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遗嘱费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订立遗嘱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然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老人病逝后应当进行安葬,然后处理其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方老人去世,卖房需要流程如下:1、继承人根据遗嘱或者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房屋;2、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3、过户登记完成后,产权人可以卖出该房屋。
遗产存款被一方取走,如果取走存款的人有继承权,是取走的属于其应得的合法遗产份额是合法的;如果是取走了其他继承人可以继承的份额,可以要求其进行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