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中职工承担举证责任,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但认定结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法规如下: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
企业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劳动者本身就有自己提出辞职的这种权利。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可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女职工产假一般不少于9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哺乳期女职工可以自己申请上夜班,但是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职工伤残退休待遇是,如果社保缴纳满十五年的,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15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社会保险法》第16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职工未参保工伤待遇也是有的,只要造成了职工的伤残情况的,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赔偿处理,只不过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来支付相关赔偿,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职工退休时的工伤待遇标准:享受养老保险提供的养老金,如果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金额不足津贴数额,那么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到津贴水平。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1、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要求向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贷款申请,并且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 2、公积金贷款核心初审,公积金管理核心受理了借款人的申请之后,会对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 3、公积金贷款资信调查,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初审结束之后,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会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调查完毕后,贷款银行会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