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党对党外人士、知识分子、三胞及其家属的各项政策,并就知识分子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职务评定等重大政策问题提出意见。 2.配合校党委和行政部门做好对党外代表性人士,特别尤其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协、民主党派的领导、学术地位、国内外有影响的学科领导工作,及时通报学校重要情况,征求对学校重大问题的意见,及时听取对学校重大问题的意见,并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反映意见建议。 3.协助协助各民主党派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抓好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和党外代表人物举荐的工作。 4.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和学校中心的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发挥各民主党派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服务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维护祖国统一大业。
政法委书记工作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自治区、市、区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区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2、组织和指导全区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区政法(综治)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 7、定期主持召开政法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综治委例会、三长联席会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 8、办理市政法委、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所负责本辖区的社情、民情;负责辖区内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秩序;负责辖区内户口管理,证明的出具;负责辖区内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以及出租房屋的管理;负责辖区内重点人口的管理。负责辖区内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五管要害单位、治安耳目建设、民用爆炸物品、民用枪支弹药的管理;负责校区内校园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治安防范;做好辖区内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侦破;做好本所的档案。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中心工作。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公安机关的职业责任。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
股东大会有下列职责: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政法委全称为政法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区人大代表的职责有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以及人大工作的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2.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法规及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 3.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方案、报告,并发表意见提出方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履行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 4.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组织的培训学习、视察、专题研究、执法检查、评议“一府两院”工作、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
“参政议政”是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所具有的一项基本职能,也是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一项基本职能。 参政议政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其他爱国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泛称。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爱国人士参政议政主要体现在:参加国家政权,并在各级权力机关、政府和司法机关、人民政协担任领导职务;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和决策;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对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1、带头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的贯彻落实。 2、在街道办事处指导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成员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3、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 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应当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