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聘书只是代表聘用了劳动者。聘书不具备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多重劳动关系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其中一家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
不一样。聘书只是一个要约。劳动合同的成立需经过要约、承诺、签约三个步骤。聘书属于公司经过面试后,希望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思表示,即要约。劳动者对此可以接
聘书并不属于劳动合同。一方面,聘书只是一个要约。劳动合同的成立需经过要约、承诺、签约三个步骤。聘书属于公司经过面试后,希望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思表示,即要约。劳动者对此可以接受或要求修改相关内容,甚至也可以拒绝接受。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了劳动的合同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聘书不是劳动合同,聘书是用人单位聘请劳动者担任某种职务或承担某项工作的实用文书,它只是用人单位的单方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
聘书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则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聘书具备劳动合同要素,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使用。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
聘书跟劳动合同的区别:聘书由用人单位单方面出具,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签订;聘书只是用人单位想要聘用劳动者的单方面意思表示,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聘书送达对方时生效,劳动合同由单位与劳动者在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