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 《公司法》第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东人数限制: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不设 《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5、股权转让方面,股份有限公司有更多限制: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特征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财务不必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票可以自由转让;财务公开。
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股份有限公司更偏向于资合性,因此,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的公信力就尤为重要,为了制约和促使股份有限公司中董事、监事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股份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持有股份公司出资对外转让时,法律也作出向相应的限制。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1条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以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没有股东的姓名,股份公司章程载明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等内容。
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够直接变更成股份公司,需要先注销个人独资企业,然后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条件设立股份公司。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 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二)公司未弥补亏损实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如下几点: 一是性质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和性较强的公司,一般股东人数较少,相互之间关系较为密切,管理机构较为简单,企业经营管理主要靠公司负责人及管理人协商解决; 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是属于资合性公司,其管理和信用的基础是公司资本,股东之间关系相对生疏,管理机构必有限公司要复杂。 二是设立及管理条件不同。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而股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前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1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的股份。 (一)为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本公司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的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出售重大资产等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股份公司可以迅速地实现资本集中。股份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股份,由出资人认股,出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能力认购一股或若干股。 这样,较大的投资额化整为零,使更多的人有能力投资,大大加快了投资速度。股份公司能够满足现代化社会大生产对企业组织形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