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确实有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的地方,由于离婚双方毕竟有过夫妻名分,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可能还育有子女,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除了纯粹的利益考虑外,常
概念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可撤销婚姻的宣传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胁迫的手段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非法
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因此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也就是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确实有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的地方,由于离婚双方毕竟有过夫妻名分,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可能还育有子女,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除了纯粹的利益考虑外,常
概念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可撤销婚姻的宣传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胁迫的手段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非法
此处的胁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胁迫的行为具有违法性;2、受胁迫方在胁迫的行为下做出了同意结婚这种不真实的意思表示;3、胁迫方须有胁迫对方令其产生恐惧,做出同意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确实有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的地方,由于离婚双方毕竟有过夫妻名分,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可能还育有子女,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除了纯粹的利益考虑外,常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确实有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的地方,由于离婚双方毕竟有过夫妻名分,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可能还育有子女,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除了纯粹的利益考虑外,常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确实有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的地方,由于离婚双方毕竟有过夫妻名分,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可能还育有子女,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除了纯粹的利益考虑外,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