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
按照有关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要提前安排迁坟的,而且国家还对迁坟给予一定的费用 。如果拒绝迁移的,责任由当事人本人承担;如果有人故意破坏坟墓,要赔偿损失并予以治安处罚 。
不是,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根据法律规定,农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f于国家或者集体; 农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届于集体。 因为逮产必须是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农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作为遗产继承的。
关于我国法律对于自留山地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之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持有者依法对于集体所拥有的土地享有占据以及使用的权益,依据法律法规有权利依法利用这块土地建筑住宅及其相应附属设施。 2.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的重新诠释,宅基地使用权不论是在获取、履行还是在转让等方面,都必须遵循土地管理的法律以及国家相关规定。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详细说明,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宅基地消失的情况之下,宅基地使用权随之消亡。 对于丧失了宅基地的村民,相关部门依法应该再次为其分配新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