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自留山纠纷法律规定

征地拆迁 2025-02-21 11:06 标签: 自留山 纠纷 法律

关于我国法律对于自留山地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之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持有者依法对于集体所拥有的土地享有占据以及使用的权益,依据法律法规有权利依法利用这块土地建筑住宅及其相应附属设施。
2.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的重新诠释,宅基地使用权不论是在获取、履行还是在转让等方面,都必须遵循土地管理的法律以及国家相关规定。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详细说明,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宅基地消失的情况之下,宅基地使用权随之消亡。
对于丧失了宅基地的村民,相关部门依法应该再次为其分配新的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陈嘉良律师

陈嘉良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劳动工伤 合同纠纷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