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自首的认定条件: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自动投案,一般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公安、检察、审判等办案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办案机关的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未被群众扭送时,主动将自己置于办案机关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审查与裁判的行为。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待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案和自首的区别是: 1、适用范围不同。主动投案是可以对违纪责任作从轻、减轻、免除处理的量纪情节,可贯穿于所有执纪案件的定性量纪全过程。投案自首是对刑事责任可以作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可贯穿于所有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全过程。 2、主体不同。投案自首的投案主体既包括自然人,还包括单位。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 主动投案仅是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是否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的考量因素,不涉及对单位犯罪的从宽处罚建议。
涉嫌故意伤害罪,完全阉割属于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另外,犯故意伤害罪且有自首表现的,能判多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如下: 1、一般自首适用于人身自由未受到剥夺、存在投案条件的所有犯罪人;特别自首则适用于犯有对公司和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或者介绍贿赂罪的特定犯罪人。 2、前者要求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者须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其所犯的对公司和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或者介绍贿赂罪为条件。
如果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投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的,是自首。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自动投案的意愿。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同时具有自首和自愿认罪情节时,不能同时对两个情节都给予从宽处罚,否则就是重复评价。 首先,给予自首的被告人从宽处罚,是因为被告人有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真诚悔罪,愿意承担法律后果的态度,自愿认罪是这种态度的延续。 其次,自首成立条件的法律规定从三要件演变为二要件,只是认定形式上的改变,在对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的判断上,自愿认罪作为对指控犯罪事实的认可,应当看成是二要件的补充,评价上不具有独立的价值。 因此,在自首与自愿认罪情节共存时,不应当分别给予被告人从宽的处罚,而应当作一体的评价。量刑的处理上,对同时具有自首和自愿认罪情节的被告人的从宽处罚幅度,应当大于自首但不自愿认罪的被告人。
网络赌博涉嫌刑事犯罪,如果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赌博罪了,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赌博罪的处罚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自首情节的会减轻处罚。 另外,如果没有达到刑事入罪的标准,那么就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在我国,自首的司法解释一共有三部,分别为司法解释一、司法解释二以及司法解释三。 这三部司法解释分别规定了以下内容: 1、对自首的认定作出详细规定,明确什么情形是自首,什么情形不是自首;2、对自首的处理做出了详细规定;3、对自首的量刑情节做出了详细规定;4、对自首证据的审查做出规定。除此之外,还规定了自首的处罚等相关问题。
被骗到缅甸做诈骗,在已经有诈骗事实的情况下,回国自首依然是会被判刑的,但可以因为自首的原因而从轻判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