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船舶优先权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但是,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不行使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因此,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
船舶超载怎么处罚扣分?以具体的案例来分析,2016年04月19日1500时,宁波海事处执法人员对航经佛渡水道的A轮检查时发现:该轮两舷核定载重线标志没入水中,涉嫌超载。经调查核实,该轮确实超载了,最终海事管理机构对该轮大副虞某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整的行政处罚,并扣除8分。对该轮船舶经营人虞某处以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的行政处罚。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船舶核定载客定额或者载重量载运旅客、货物,不得超载或者使用货船载运旅客。
船舶营业运输证(以下简称船舶营运证),是船舶合法经营资格的随船证明文书。《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应当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海事管理机构在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不能提供有效的船舶营运证件的,应当通知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持过期船舶营运证从事经营的船舶,即视为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应按《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进行处罚。 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该船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申请登记的船舶,经核准后,船舶登记机关发给船舶国籍证书。船舶国籍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第十八条规定,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以光船租赁条件从境外租进的船舶,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期限可以根据租期确定,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年。光船租赁合同期限超过2年的,承租人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换发临时船舶国籍证书。
船舶证书被法院扣押,不可以报遗失。如果报遗失则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相关部门会对因违规被扣留或吊销船员证书而谎报遗失,申请补发的,可对当事人或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对因违规被扣留或吊销船员证书而谎报遗失,申请补发的,可对当事人或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对内陆水域渔业船舶和12米以下的海洋渔业船舶可依照本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罚。
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规定,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50%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 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登记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船舶国籍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 以光船租赁条件从境外租进的船舶,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期限可以根据租期确定,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年。光船租赁合同期限超过2年的,承租人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换发临时船舶国籍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申请登记的船舶,经核准后,船舶登记机关发给船舶国籍证书。船舶国籍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