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变更,变更费为200元。申请人变更代理机构的,包括解除委托外系以及中途委托代理机构的,变更费为50元。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缴费时间: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另有规定的除外;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著录项目变更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对专利著录进行变更的,专利著录变更的时间一般
著录项目变更变更申请人信息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变更的。其中有关人事的著录项目(指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联系人事项、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当由当事人按照规定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其他著录项目发生变化的,可以由专利局根据情况依职权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九条,恢复权利请求费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