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变更,变更费为200元。申请人变更代理机构的,包括解除委托外系以及中途委托代理机构的,变更费为50元。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缴费时间: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另有规定的除外;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著录项目变更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对专利著录进行变更的,专利著录变更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