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无效合同进行反诉是否是虚拟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规则,只要反诉符合以下法定条件,就是合法的诉讼权利行使,不构成虚假诉讼:
主体与管辖符合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反诉当事人限于本诉当事人范围,且反诉与本诉基于相同法律关系、相同事实,或诉讼请求有因果关系,不属于专属管辖排除情形。
满足起诉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满足:反诉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反诉被告、有具体的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管辖范围。
主张合同无效有依据:如果你是依据《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主张权利,比如主张案涉合同属于: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无效;
只要你依据上述条款,有初步的事实和证据支撑自己的主张,就属于合法行使反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