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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无效合同进行反诉是否是虚拟诉讼

合同纠纷 2026-07-14 11:06 标签: 无效合同 反诉 虚拟诉讼
一、合法提起反诉的认定标准

根据民事诉讼规则,只要反诉符合以下法定条件,就是合法的诉讼权利行使,不构成虚假诉讼:

主体与管辖符合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反诉当事人限于本诉当事人范围,且反诉与本诉基于相同法律关系、相同事实,或诉讼请求有因果关系,不属于专属管辖排除情形。

满足起诉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满足:反诉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反诉被告、有具体的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管辖范围。

主张合同无效有依据:如果你是依据《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主张权利,比如主张案涉合同属于: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无效;

只要你依据上述条款,有初步的事实和证据支撑自己的主张,就属于合法行使反诉权利。

二、会被认定为虚假诉讼的情形

只有你的反诉存在以下情形,才会被认定为虚假(虚拟)诉讼:

你提起反诉本身不存在真实的权利主张,完全是为了对抗本诉、拖延诉讼,捏造了合同无效的全部事实和证据;

你和对方虚构了原本不存在的合同关系,再通过反诉主张合同无效,意图损害案外人合法权益或者规避法律义务;

简单来说:核心判断标准是你主张合同无效的基础事实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恶意捏造、虚构事实的目的。

三、实操性建议

提前梳理初步证据:如果你确实主张合同无效,需要提前收集对应证据,比如证明合同存在虚假意思表示、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材料,在提起反诉时按照法律要求提交,证明你的主张有事实依据;

恪守诉讼诚信:不得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合同无效事实,不得伪造证据提起反诉,否则法院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你采取罚款、拘留等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明确反诉请求:除了确认合同无效之外,需要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明确对应后续诉求,比如要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让反诉符合“具体诉讼请求”的要求,避免因诉求不明确被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段小娟律师

段小娟律师

湖南云合易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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