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能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是可以进行和解的,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行政机关可以恢复强制执行。
行政强拆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形式。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相对人不履行生效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依职权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活动。
加处罚款不是行政强制措施,加处罚款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以下这些: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强制执行: (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3)执行标的灭失的; (4)据以执行的行政处理决定被撤销的; (5)其他需要终结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