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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中能和解吗

行政诉讼 2022-05-17 09:36 标签: 行政强制执行

一、行政强制执行中能和解吗

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是可以进行和解的,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行政机关可以恢复强制执行。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二、能够中止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能够中止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包括: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等。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徐忠律师

徐忠律师

江西申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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