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到的。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 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赌博3000元,一般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赌博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给予的拘留一般是行政拘留,也就是一种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公安机关掌握新证据,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并且满足刑事拘留条件的,可以实施刑事拘留。刑事拘留的条件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
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15天。 【法律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免于行政拘留的人有: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
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只有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可以折抵行政拘留,其他处罚如罚款、警告、吊销许可证不能折抵行政拘留,更不能互相折抵。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行政拘留的国家赔偿期限是六个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
看守所不能执行行政拘留,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公安送至拘留所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行政拘留天数的计算方式是:行政拘留十天时间是收拘当日的第二日为一日,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 往后推十天就是拘留的时间,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生自由一天,折抵行政拘留1日。 【法律依据】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
有如下区别: 1、强制的对象不同。行政拘留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人员;刑事拘留的对象仅限罪该逮捕的现行或重大嫌疑分子。 2、期限不同。刑事拘留一般为10到14日,最长为37日;而行政拘留期限为15日以下。 3、救济途径不同。不服刑事拘留的,如原作出刑事拘留决定的机关确认行为违法,可以就刑事拘留期间申请国家赔偿;不服行政拘留的,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适用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