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无证驾驶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是不执行,罚款部分还是需要执行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条,违法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作出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孕妇或者正在
行政拘留如果家属在现场的,可以直接通知家属;如果家属不在现场的,执法人员可以以短信传真或者市电话的方式来通知家属。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行政拘留暂缓后,行政拘留处罚撤销的或开始执行拘留的,保证金予以退还,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条: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打架行政拘留能保释,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法律解释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等等。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
交警行政拘留流程如下: 一、受理。 二、调查。 三、决定。 四、执行。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行政拘留审判天数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
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不超过15天。但要是有多种违法行为需要作出处理的话,先是分别决定具体的处罚,之后再合并执行最后的处罚。 这个时候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也是有期限限制的,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最长不得超过20天。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
不可以因病提前解除行政拘留,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拘留可以提前解除,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
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行政拘留十天是不会被记入档案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
行政拘留计算和释放的时间按照入所和出所的时间确定。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 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