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6)重复起诉的; (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证据的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
行政诉讼法原告主体资格认定条件: (1)主体条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3)主张的权益是合法权益; (4)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 (5)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和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
原告的举证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二、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等等。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
行政诉讼法是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法律。 行政诉讼法的内容包括:总则、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等等。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
行政诉讼法实施细则关于诉讼时效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功能是: 1、有助于行政法体系的统一、协调与稳定; 2、有助于行政法实施的统一与协调; 3、有助于弥补行政法律规范的不足与疏漏,保证社会关系得到及时、必要的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二)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三)行政指导行为; (四)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
《行政诉讼法》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