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诉讼时效包括:根据《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 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