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行贿罪数额规定是:1、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3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二)
贿赂罪的成立条件之一就是须有明确的犯罪对象,换言之,该种罪行所针对的标的物必定是财物。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人行贿罪,在刑法上规定的是单位行贿罪。 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单位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贿罪既遂处罚量刑有三种情形: 1、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如果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赃款赃物追缴后需要上缴国库,在上缴之前需要确定刑事案件是否有受害人,若是有受害人,且追缴获得的违法犯罪者的赃款赃物,有些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那么合法部分的财产需要返还给受害人。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赃款赃物,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依法销毁的违禁品外,必须一律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或者私自处理。
构成行贿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正常活动; 2、客观上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3、主体是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上是故意。
1、办事后给钱行贿是否属于行贿罪需要看行贿的目的和具体的行为来予以确认。如果在主观当中,一开始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就会构成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2、行贿目的 第一类是有资格得到、应该得到的合法的利益,如果不行贿就得不到,或被拖延、被克扣; 第二类是没有资格得到、不应该得到的非法利益,如果行贿就能够得到,或能够变相地得到; 第三类是介于两者之间,如果行贿就能够得到,或更快、更多地得到,如果不行贿就得不到,或得到的慢、得到的少。
当行贿罪与受贿罪均不成立时,介绍贿赂罪也不应成立,虽然介绍贿赂罪是独立的罪名,但是其在一定程度上依附于行贿罪、受贿罪,行为人是在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进行沟通、撮合,起着桥梁的作用,如果行贿行为、受贿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介绍贿赂行为更不可能达到犯罪的程度。
实际未给付财物是不能算行贿罪既遂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