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帮请客子女无偿补习,未报备者视为有偿家教。所谓报备,是指教师如果需要给亲戚子女开展补习辅导的,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半个月内完成在职教师无偿补课登记报备。 理论上教师给亲戚子女补课并不违规,只要按照规定报备相关信息,由学校审核完成即可。然而,在实际操作上,却非常不现实,甚至根本不可能实现。理由很简单,教师很难安全按照报备的资料进行补习活动。 比如,按照报备,学习地点是在亲戚家里,时间是周一晚上。但这不是在课外补习班上课,必须严格遵守时间和地点的约定。 给亲戚子女补课,有相当的随意性和自由度,无论是上课时间还是地点都可能根据老师和学生的实际情况随时被调整,很难完全按照报备的资料执行。
违法。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学校违反规定私自进行补课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可以拨打当地教育局电话进行举报; 2.写电子邮件发送到当地教育局的邮箱中; 3.如果当地教育局不作为可以向更大的教育机构就行举报投诉。 我国法律规定,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区里的是教委,市里的是教育局,省里的是教育厅。最起码要举报到教育局或者给媒体。打12345热线举报也是可以的,还可以登录教育局相关热线网站反映问题,进入各省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对老师不良行为进行投诉举报。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这是属于违规现象,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按照教育部的通知规定,课后延时服务明确了收费标准,那就是每位学生每学期将收费300元,教师每课时补贴不能低于60元。课后延时服务是指学校在正常上课时间之外开展的辅导服务工作。课后服务,主要是发展学生兴趣特长,当然,在这段时间,对于一些仍然未完成家庭作业的同学,学校仍然会安排科任教师辅导完成家庭作业。学校这种因材施教的方法,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另一方面也可以发展学生的兴趣特长,另外还可以减轻家长的工作压力和经济负担。
举报学校补课可以去当地教育局举报。
去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或者向市场监督部门反映或者起诉到法院。补课机构应该与需要补课的一方有收费服务协议,这种协议是对彼此的共同约束。如果学生对机构的补课服务不满意,可以要求退款,但只能退一部分,需要双方协商。
可协商可诉讼。 补课机构不退钱可以与该机构协商退款,双方做出各自的让步减少诉讼带来的时间还金钱成本上的消耗。 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表明该机构违约造成的损失,请求法院判决该机构退还相关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其赔偿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等。 起诉的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
违规补课的处理决定是: 由所在学校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写出书面检查并清退违规所得,当事人当年年终考核为不合格,按有关规定扣减绩效工资;学校可根据情况将当事人调离教学岗位,或由学校申请、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将当事人调离原单位;当事人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