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
一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二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三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四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串通投标罪的表现形式如下:(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4)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弃标补偿费”。
信用卡诈骗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2)使用假证办理的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3)使用伪造信用卡进行诈骗。
寻衅滋事犯罪的表现形式有: (一)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玩忽职守罪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企业名称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以下几种: 1.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 2.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 3.非法干涉企业使用名称权。这其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 二是不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一般属于非法集资: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票据诈骗罪的表现形式: 1、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3、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等。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以上五种情况外,在合同中订立如下免责条款该条款应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