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票据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2-08-12 14:30 标签: 票据诈骗罪 表现形式

票据诈骗罪的表现形式:
1、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3、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票据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金融凭证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庄菁琳律师

庄菁琳律师

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