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是指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并依据这种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订立合同的行为。 表见代理是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和交易安全,它虽然具有效力待定合同的一般特征,但由于善意相对人有足够理由相信其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表见代理是发生有权代理效力的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的成立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其一,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
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的区别:效力待定的合同必须要经过相对人的追认才能生效,表见代理的合同一般情况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撤消权。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表见代理,是不能使用空白合同书的,合同必须双方当事人协商,并且签字以后才会有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夫妻单方擅自处分对方婚前个人财产会不会构成表见代理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但一般是会构成的。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 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就是表见
1、构成要件不同(1)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行为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符合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意思表示;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即属于自始无代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仅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第三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而以本人的名义所为之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明确了,表见代理行为有效,效力及于被代理人。表见代理行为有效,是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并不是不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