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不承担责任,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除享有诉讼参与人共有的诉讼权利以外,还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对侵犯其合法权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查获犯罪、惩罚犯罪,保护其合法权利。2.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请求人民检察院责令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3.自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4.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5.如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侵犯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予追究的,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6.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7.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的,有权提出申诉。
抢劫案件的被害人,在开庭时可以到庭。如果不愿意到庭,也是可以的。
在司法实践当中,在法院审判时,一般来讲被害人是不需要到场的。
刑事案件被害人如果属于当事人需要出庭,如果不属于当事人可以不出庭,因为我国讼参与人只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公诉案件的具体程序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有所规定,被害人可以不出庭,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
一、在起诉阶段,有权向检察人员反映对案件的意见。对不起诉的决定被害人如果不服,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在法庭上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对在法庭上出示或宣读的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可以发表意见。 三、被害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可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四、有权参加法庭辩论。 五、被害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依法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等。被害人的这些诉讼权利,也就是被害人的代理人的代理范围。每个案件的具体代理范围,要以委托代理协议中的规定为依据,可以全权代理,也可以部分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