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用人单位不服部分裁决申请复议期限问题的复函》规定,部分裁决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在劳动争议案件终结裁决作出之前要求企业预先支付职工一方工资、医疗费的仲裁措施; 适用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用人单位有履行能力,不作部分裁决将严重影响劳动者一方生活的情况。 用人单位不服部分裁决的,不得单独就部分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可以向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
认定涉外仲裁裁决无效不执行的内容有: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裁决书上注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工伤保险待遇终局裁决适用种类如下: 1、要求支付工伤医疗费类的纠纷; 2、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类的纠纷。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关系确认劳动仲裁裁决后不可以起诉,在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后,必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必须仲裁前置后才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是一项专门一项专门针对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设立的纠纷解决制度针对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设立的纠纷解决制度。协调裁决的范围是,对被征地农民与实施征地的市、县政府在补偿安置方面的争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5款第6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
工伤保险待遇属于终局裁决。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裁决生效的连带债务人规定是每个债务人不分先后承担连带责任,执行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对主债务人和连带债务人熟先熟后执行,除非判决连带担保财产优先执行外,可以选择被执行人执行。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两个以上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 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 (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 (二)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 (三)管辖法院不同; (四)法定理由不同; (五)法律程序不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