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不可以随意撤销,满足条件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的终止以下几种事由: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 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赠予协议需要这样写,法律才有效: 应当载明双方的基本信息,赠与财产的数量、质量、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合同内容没有违法或违规的条款的,该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就会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过失杀人判定条件如下:过失杀人罪从以下四个方面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情势变更的四个要件分别是客观事实的存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事实具有不可预见性、以及合同履行后显失公平。 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合作合同这样写才有效,合作合同应该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年龄等身份信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具体事项;若有一方违约时的措施等,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 并且双方签订的此合同应该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应该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作合同这样写才有效,合作合同应该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年龄等身份信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具体事项;若有一方违约时的措施等,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 并且双方签订的此合同应该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应该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下列条件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1、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要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符合下列条件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1、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要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谅解书这样写才有效:谅解书应该应该由受害者或者其家属出具,出具谅解书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谅解书的内容应该符合法律的规定,出具谅解书时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从轻的效力。
在诈骗罪中,存在受骗人(财产处分人)与被害人不是同一人(或不具有同一性)的现象。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三角诈骗,也叫三者间的诈骗,其中的受骗人可谓第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