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三、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1、客体要件,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自然人。 4、主观要件,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并以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
逃税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和过失,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客观要件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走私制毒物品罪构成要件有四个: 1、主体要件是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客体要件是国家对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剂进出口的管制和国家对外贸易管制; 3、主观要件是故意; 4、客观要件为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 二、客观要件:表现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所谓“包庇”是指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应从重处罚。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 行为人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是出于亲友之情,有的是出于哥们义气,有的是出于贪图钱财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只要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而予以包庇的,均构成本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本罪在具体行为方式上表现为下述四种情形: 1.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2.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3.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感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4.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5.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
行贿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为: 1.犯罪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以及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