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的规定,走私假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走私假币罪侵犯的客体国家对外贸易中对假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和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2、走私假币罪的客观表现为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督管理,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假币进出境的行为。 3、走私假币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4、走私假币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海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
销售假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 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失后果。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这一事实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具体要有以下条件。 1、正常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三人以上重伤死亡的。 2、无证、饮酒、醉酒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一人以上的。 3、交通事故发生后,机动车驾驶员为躲避法律责任,弃车逃逸或驾驶车辆逃逸的。 所谓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
共同抵押的要件主要有: (一)共同抵押物。能设定共同抵押的标的物不限于不动产,而且不限于债务人或者同一抵押人所有的物,也不限于同一种类的物。 即数个抵押物可以是由债务人提供,也可以由第三人提供,还可以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提供。 无论是动产、不动产或者是不动产用益物权,只要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标的物均应适合设定共同抵押。并且共同抵押既可以同时设定,也可以追加设定。 (二)
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但自书遗嘱应符合下列形式要件: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 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
构成名誉侵权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2、行为人的行为违法。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是一种因果关系。否则,不构成侵权。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贬损他人,侮辱诽谤,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造成对报道对象的名誉侵害,这就是主观上有过错。 主观上的过错也是构成侵害
劳动法中所规范的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三个法律要件。 第一、主体:指参加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第二、客体:指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和行为。物是指能够满足人
商业诋毁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行为人具有经营者的身份。 即只有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所实施的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才构成该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而非经营者实施的侮辱、诽谤、诋毁的行为则以一般侵权论。 2、行为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而不是过失。 行为人实施商业诋毁行为,是以削弱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能力,并谋求自己的市场竞争优势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