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的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对应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
一般售楼广告可以视为要约邀请,但并不属于购房合同当中的内容。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
迟延承诺有两种情况,其法律约束力不同,对其处理应区别对待:一种情况是,一般迟延承诺。这种承诺不能视为有效承诺,而是一项新要约,需经原要约人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确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要约人必须使接收要约的相对方能够明白是谁发出了要约以便作出承诺。因此,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
合同并不是自要约人发出要约时成立,而是在承诺生效时成立。【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以撤回,这我国法律有相关的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根据《合同法》第18条规定,
(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二)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
要约并不算是合同,只是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要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要约必须是一种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应表现出是一种外部行为。根据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
一般售楼广告可以视为要约邀请,但并不属于购房合同当中的内容。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