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所谓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的第三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8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的要求如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不是继承人与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不能作遗嘱见证人的人如下: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不需要见证人见证的,如果不存在遗嘱无效的情形,那么所立遗嘱是有效的。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没有效。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17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继承人不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不可以。合同见证人在合同成立时没有签名的,事后是不可以补签的,因为见证是要求时间的当即性。其实,在合同见证中并不是由见证人签名见证才有效力的,见证人没有签名确认的,当事人签下合同的都是有效力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只要见证人不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有效。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遗嘱的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所以此类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代书遗嘱中适格的代书人见证人是既熟知家庭情况,又不存在亲属关系的人。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和代书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