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污染的污水的法律规定是: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第四十七条规定:“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经消毒可以使用
认定为工伤主要的构成要素有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履行工作职责。现阶段因防控疫情需要,根据单位安排在家办公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这并不必然认定为工伤,员工需要在发生伤害后要及时保留证据等重要材料,用于证明自己受伤害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认定为工伤所必须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履行工作职责,否则会存在举证难的问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根据国家《劳动法》的规定,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日工资并非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它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在标准工时制度下,把每月的日数刨去双休日就是计薪日。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
对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 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判刑七年。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或者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企业提前复工的,对负责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提前复工引起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还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法律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规定是: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
疫情期间公司规定员工在家办公员工受伤的是否属于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认定为工伤主要的构成要素有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履行工作职责。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
夫妻财产划分的法律规定是: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