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小产产假的时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依法享有生育津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
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缴纳所得税——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分红。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
退休年龄规定: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种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中介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同,只是具有一定约束力的预约合同,是不具备《合同法》上所说的合同的法律效力的。 也就是说这些合同是无效的合同。但它不是完全的无效,它对合同中对于定金等的一些具有违约行为的约束约定是有效的。
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提留,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的政策,的提留标准是不一样的,如果想了解可以咨询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 1.比如江苏省的规定: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当将不少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 安置补助费用于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和16周岁以上被征地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程序》第九条规定,听证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介绍听证员、记录员,宣布听证事项和事由,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拟听证事项的经办机构提出理由、依据和有关材料及意见; (三)当事人进行质证、申辩,提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证会代表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
重庆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亩18000元; 2、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3、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每亩定额补偿22000元; 4、农村房屋补偿钢砼机构660元/平米,砖混机构600元/平米,砖木结构390-480元/平米,土墙结构330-360元/平米,简易结构100-120元/平米; 5、宅基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补
征地补偿新标准广东规定如下: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
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征地补偿人口认定方法是: (一)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二)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