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与私人可以签订合同,但是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合同是否满足以下条件,符合以下条件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具备订立的合同的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即双方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因此,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对外签署的合同的效力大致区分两种情况,产生三种结果: 第一种情况,相对人为“善意”时,合同有效。企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职务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企业对法定代表人设定的职权范围不能作为对抗善意相对人而否认合同效力的根据。 何为善意相对人?即相对人不属于“知道”或“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行为超越了其职能权限,同时履行了形式上的审查义务。
一、要约 要约的概念及其必要条件。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称为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应该具备如下条件: (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二、承诺 承诺的概念及其必备条件。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合理期限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有效的承诺,必人备如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是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分以下两种情况: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在相对人催告后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订立合同中的要约,其法律效力主要围绕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约束力展开,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理解: 一、要约的生效前提 根据对要约的定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只有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意思表示才构成合法有效的要约,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同时,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自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后才会产生约束力。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买卖合同如何处理: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做出法律行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的合同拒绝追认的,合同确定无效;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方在知道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时,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如果被代理人在催告后,1个月内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确定无效。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自追认生效时,合同自始发生效力。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人,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或者也不可能知道合同一方当事人为无权代理人的,那么该相对人就为善意相对人。
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 (2)买卖标的物的名称、品质、数量及包装方式; (3)标的物的价格、金额、货币及价格术语; (4)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地点; (5)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时间、地点; (6)标的物的保险及运输方式 (7)检验标准和方法; (8)结算方式; (9)纠纷解决方式、管辖机构及适用的法律; (10)合同的份数,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11)订立合同的时间、地点及当事人签字。
私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订立协议,但是有效的协议应当符合以下内容: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在订立协议时应当属于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二)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在订立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双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如果不是以下几种情况就有法律效力: (一)签订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二)签订者恶意串通他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三)签订者用了合法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的; (四)签订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签订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分公司可以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对外开展业务并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的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承担义务,而是由总公司享有和承担。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但分公司又不同于总公司的部门,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成为市场经营主体,因此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分公司在对外签订合同时,一般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但是超越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的是否有效,应从两方面分析,一是合同效力待定,要总公司追认后生效,如果总公司不追认的,合同无效; 另一个是构成表见代理,即使超越授权范围,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仍由总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