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认购书时,购房者应注意的问题如如下: 1、开发商资质和楼盘预售证要调查清楚; 2、违约责任要提前约定; 3、规避受牵制条款;等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认购书定金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
二者区别如下: 1.订约时间不同,认购书属前契约阶段合同,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属缔约的过失责任范畴。购房合同是在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定型后签订的,双方应承担的义务是合同义务。 2、认购书是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购房合同一般则受要物约束,交付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买商品房签订认购书: 1.认购物业; 2.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等; 3.付款方式,包括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4.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应注意事项、定金、鉴定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帐户、签约地点等。
“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
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需缴纳订金。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签订认购书注意事项: 1.明确认购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2.审查开发商是否具备商品房销售条件; 3.明确协议条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第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