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认购书并不是必须要买房。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 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认购书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购房人起诉前,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 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二)认购书未满足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商品房的认购、
房屋买卖认购书中的定金的约定方式如下: 1、应当对收受的定金性质进行明确约定; 2、具担保性质的定金收受后,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适用定金罚则; 3、具担保性质的定金收受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等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
房屋认购合同注意事项有: 1、规避受牵制条款; 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 3、不使用模糊概念; 4、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 5、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买房的认购协议,只是意向性协议。但是只要商品房认购书确定了房号和价格确定方法,并可以据此确定面积等事项,或者能够确定房屋总价款,那么就已经具备了购房合同的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
房屋认购协议有法律效力。与合同的不同: 一、是订约时间不同; 二、合同内容不同; 三、合同目的不同; 四、权利义务不同; 五、违约形态不同; 六、违约责任形式不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条,合同定义,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和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不一样的,但也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买卖关系了。如果当事人签了认购协议书之后又不想买了的话,开发商一般不会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
共享单车认购诈骗会以诈骗数额来决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二)标的; (三)合同履行期限; (四)违约责任; (五)定金。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条,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