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的途径有: 1、选择非诉程序,凭和解协议走督促程序; 2、从督促程序转为民事诉讼程序; 3、选择劳动仲裁; 4、选择刑诉程序; 5、选择强制执行程序。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在我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讨薪方式如下: 1、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
找劳动局去公司讨薪不需要付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找劳动监察部门。如果未能取得效果,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现如今,各式各样的讨薪案件频发,甚至有跳楼讨薪的惊人之举,这也诉出了诸多讨薪人的无奈。今日,甘肃民乐法院执结讨薪案,人来钱到让人称赞。
2020年7月29日,家政服务员刘某与客户吴某签订《家政服务协议书》,对被护理人,即吴某的母亲实行照料。双方就服务的内容、工资待遇、休假时间等作出了约定。刘某从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1月11日,在吴某家共服务3个月零11天,吴某支付了前两个月工资。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1月1日,共计41天、4192元工资,吴某没有支付。
近日,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从一起“讨薪”警情入手,深挖细查,将组织利用他人滋事的幕后组织者徐某、陈某和聂某抓获。
今年1月,江西省安远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县旅发集团开展常规巡察。不久便陆续接到塘村乡三联村一些农民工的电话,反映县旅发集团在当地实施的景区提升“旱改水”工程项目完工两年多了,但他们的务工工资却一直没有拿到。
“通过零距离见证执行,我切身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度和力度。”近日,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集中兑现农民工工资现场会上,见证了14名农民工领取117余万元欠薪的全过程,全国人大代表谭建兰由衷地感叹道。
“真的没有想到工资能够追回来!太感谢你们了!”4月11日下午,申请执行人汪某代表18名工人,将一面写有“执法如山扶正义,办案廉明为人民”的锦旗送到咸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感谢法院为他们讨回拖欠了3年的工资7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