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可领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第三步: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凭通知或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