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规则的法律性质有以下几种: 1、证据规则是程序法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 2、证据规则是一系列原则和原理的总和,本身不具有操作性; 3、证据规则本质上属于实体法的范畴; 4、证据规则具有强制的效力。
刑事的证据规则主要包括: 1、实体性规则,主要是对非法证据特别是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 2、程序性规则,主要是对排除非法证据问题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 3、谁主张谁举证规则。但在例外情况下,嫌疑人、被告人承担应承担的提出证据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