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的证据规则主要包括:
1、实体性规则,主要是对非法证据特别是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
2、程序性规则,主要是对排除非法证据问题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
3、谁主张谁举证规则。但在例外情况下,嫌疑人、被告人承担应承担的提出证据的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2024-07-18 09:50
证据规则的法律性质有以下几种:
1、证据规则是程序法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
2、证据规则是一系列原则和原理的总和,本身不具有操作性;
3、证据规则本质上属于实体法的范畴;
4、证据规则具有强制的效力。
2022-09-06 14:36
(一)、新刑诉法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二)、确立刑事案件检察机关的举证责任;
(三)、尊重保障人权,不得强迫自证有罪;
(四)、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证据的对接、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证据的保密;
(五)、修改事实认定标准;
(六)、补充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七)、强化证人作证机制。
2025-02-11 10:31
在诉讼中应尽量收集和运用原始证据,只有在收集原始证据确有困难时,才可以用传来证据代替。
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明规律以外,还应该遵守以下特殊规则:
(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用传闻、转抄或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
(3)在只有传来证据时,不能轻易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
2022-08-17 09:43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证据取得手段或者方法不合法、程序不合法且不能补正的不得作为案件审理的证据。比如严刑逼供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取得的口供,以及不符合法定程序但是无法做出合理解释取得的证据,都应当排除。
2025-03-28 17:14
民事诉讼中最基本的证据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如果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到实际发生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为审理案件需要收集的某些证据,可以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对应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