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诉讼费先由原告预付,最后法院决定,一般由所有获得房产份额的当事人共同按份额承担。
女方起诉离婚开庭费,即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一般来讲子女抚养诉讼费由起诉的原告先行垫付,待法院判决时会对诉讼费进行判决。一般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次起诉离婚联系不上对方的,如果没有撤诉的话,是需要交钱的,不涉及财产分割的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20万以内300元。被告下落不明的,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方式送达,公告期限一到,法院会开庭审理,如果原告有充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做缺席判决,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需要的,起诉离婚是需要诉讼费用的。对于正常人跟残疾人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没有特别规定,只是在离婚时,法院会考虑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在财产方面会更多的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予以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所得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返还给付的彩礼,不返还彩礼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于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诉讼费的收取应该按照财产案件收费,诉讼费缴纳标准要看彩礼的价值多少。
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按简易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本身就按减半收取,因此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毕竟已经进入审判程序,已经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资源等,原告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原告所交纳的诉讼费不能全部退回。《民事诉讼法》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撤诉的,已经进入和审判程序,已经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资源等,原告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原告所交纳的诉讼费减半收取。行政案件中,原告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在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如下: (1)财产案件应根据索赔的金额或价格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1、不超过1万元,每次支付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支付;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支付;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支付;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支付;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支付;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支付;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支付0.5%。 (2)非财产案件标准 1、每个离婚案件的赔偿金额在50元到300元之间。在财产分割的情况下,如果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则不单独支付;2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支付。 2、侵犯姓名,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个人权利,每次支付100元至500元。如有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不得另行支付;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支付。 其他非财产案件的赔偿金额在50元至100元之间。 (3)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案件,如果没有争议的金额或价格,每件应支付500元至1000元;如果有争议的金额或价格,应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 (4)每起劳动争议案件应支付10元。 (5)行政案件按照以下标准支付:每件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应当支付100元;每个行政案件每件50元。 (6)如果当事人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并且未提出异议,则每件应支付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