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判决生效后,按判决书判决诉讼费的负担,当事人可以将判决书、身份证件等递交给法院,法院经过审批后会退回,但时间没有统一的标准,快的几天,慢的会要几周。调解结案的案件,诉讼费减半收取。有的法院当场就可以退还,其中诉讼费由对方承担的部分,一般由对方支付以后才可以退回。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胜诉一方放弃向法院办理退费的,法院可以不予退费。诉讼费关乎受案法院的利益。从受案法院的主观而言,当然不希望当事人向法院申请退费。
看具体的情况,交通事故诉讼费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4、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遗产继承诉讼费标准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诉讼费用的承担由法院判决确定,原则是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各方当事人就该案件诉讼费用的承担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案件受理费不是诉讼费。 诉讼费用可以分为三类: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依照规定,将案件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和劳动争议案件,四种不同性质的案件交纳办法有所差别。其中,案件受理费具有国家税收的性质,应列为国库收入。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法律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①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②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法律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是不收取诉讼费的。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被害人的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法院直接进行审理。
虽然说诉讼是国家设置出来让公民能够在面对强势的侵害者的时候有一个公平的救济方式,但是法院的运营肯定不能仅仅依靠国家的扶助就能够更好地为人民做好诉讼服务的,这就需要当事人事前先提交必要的所诉讼费用,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直接缴纳的。那么,法律规定缓交诉讼费条件是什么?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
一审败诉,二审上诉,诉讼费要看最终的判决结果决定出不出:1、如果是由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则二审的上诉费用应由败诉的上诉方方承担;2、如果是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则上诉费用一般应由被上诉方承担,并二审法院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的负担。3、如果是经二审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包括上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看案件情况,一般来说公诉案件不用,其他案件需要交纳。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如果按20000万计,一审的案件受理费,应当预交300元。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启动二审程序时,按一审受理费预交。 (二)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