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受人诽谤,三年后还可以起诉,但如果已经超过五年的,已经超过追诉时效期限,即使起诉也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对待犯罪,法律有规定相应的追诉时效期限,在追诉时效期限内追诉、起诉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追诉时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法律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诽谤罪由被告人举证是由于诽谤罪的特殊情况所决定的。主张诽谤内容真实的一方:应该对诽谤事实存在的真实性进行举证。主张诽谤内容虚构的一方:应该对诽谤事实不存在,其中内容为虚构进行举证。
可以,诽谤罪是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诽谤经济赔偿也称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1、补充适用原则。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 2、公平适用原则。适用金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能够因为侵权而受益,另一方面也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给受害人适当的赔偿,以弥补其受到的精神损失,也即不让其吃亏。 3、适当限制原则。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金钱进行赔偿的,对其赔偿数额应当进行一定的限制,以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主要考量因素,否则实践中可能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形,不利于精神损害赔偿所需达到的真正的目的的实现。 4、过失相抵原则。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结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的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5、法官自由裁量原则。 所谓法官的自由裁量原则也称为自由心证裁量原则,即法律允许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照一定的心证规则和方法,行使自由裁量权,以对精神损害评定为一个确定的数额。
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能受理,只能自己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不能立案侦查。 诽谤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被人诽谤可以报警。 我国法律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在朋友圈诽谤是可以起诉的,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涉嫌侮辱罪,此罪告诉才处理,所以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依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威胁恐吓诽谤侮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也可能构成侮辱诽谤罪,具体定什么罪名需要看案件具体情况以及犯罪行为的个数等,可能数罪并罚,也可能是单个罪名。
明星诽谤罪会留案底。案底即公民个人犯罪记录,是指是国家专门机关,在国家犯罪人员信息库中,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和信息记录。涉嫌诽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