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公证。以女方是否再婚来约束、限制女方对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的共有权,对女方再婚附加苛刻的财产条件,应该说是对女方婚姻自由的限制,也是以其他方法
最高法院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
(一)平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二)平均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
农村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也是根据《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而个人财产则不参与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夫妻双方去世,夫妻共同财产属于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认定双方的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该财产必须是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拥有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其中一方所获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
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产生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各自所有,
结婚三年离婚,财产分配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法院判决,车辆如果是婚后财产,无论是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
家庭共同财产分割一般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